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长:征地农民不能成失地农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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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1:5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日电(记者 阮煜琳)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高尚全今天在北京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征用农民土地不可避免,但征用农民土地不是一次性买断,不要让征地农民成为失地农民,可采取让农民进行土地入股的方法,让农民长期受益。 土地是中国的稀缺资源,长期以来,由于土地征用、交易制度不完善,致使大量农
高尚全指出,中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征用农民土地不可避免,但现在有损农民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现在中央政府非常重视这个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应分清公用事业用地和商业用地,不能以公用事业用地的名义征地用于商业化,这样有损农民的利益。其次,征用土地应通过市场定价,补足农民的损失,过去发生过给农民补偿不足的问题。在征地过程中,一定要给农民足够的补助,尽量减少农民的损失。 第三,征用农民土地不是一次性买断,不要让征地农民成为失地农民,如可采取让农民进行土地入股的方法,让农民长期受益。 这位经济学家还表示,中国坚持农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原则,但坚持这个原则并不意味着土地不能扭转。土地需要扭转,而且土地扭转不可避免,但在扭转过程中,应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使农民利益不受损失。(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