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就有肉吃了?(阅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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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2:08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新闻回放:本版12月20日报道,济南市建委近日向建筑企业发出通知,提醒企业“冬季多做些高热量的食物,如羊肉、鸡肉等,以增加工人的御寒能力”。 比起许多空洞、冰冷的说教文件,济南市建委的这份通知让人感到温暖。主管部门提醒企业给农民工多吃肉,体现了对这个群体的关怀之细心。
但感到温暖之后,又不禁哑然:发个“吃肉通知”,农民工就能“食有肉”了?现在是市场经济时代,企业行为主要依据法律、政策规范,像工人伙食质量这样的事,除非法律、政策有明文规定,否则全凭企业老板的良心。而现实中,一些建筑企业连法律、政策明文规定的“按时发放工资”都兑现不了,又怎么会理会一个提示性质的“吃肉通知”?没有约束力的“吃肉通知”,到头来很可能成为“画饼”,难保不被怀疑为行政“作秀”。 年关临近,对于很多农民工来说,比能吃上肉更重要、更挂心的,是能按时、足额领到工资,平平安安回家过年。同样,各地城乡还有不少困难群众面临年关难过的问题,需要政府、社会组织提早行动,给他们送去实实在在的关怀。要解决这些问题,仅有“吃肉通知”靠不住。 王海鹰 吕福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