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人与保姆同居一室需告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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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2:33 重庆晚报 | |||||||||
20日,北京市工商局和商务局制定的《北京市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正式公布。按照示范文本,雇主在签约时应明确告知并注明是否安排保姆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据了解,在出台这份合同前,有关部门曾举行公开论证会,其中初稿中“男雇主不得与保姆同居一室”的规定引起激烈争论。正方认为,此规定可避免不良雇主对保姆的性侵 犯问题;而反方认为,一些独居老人,住的就是一居室,由于行动不便以及在晚上可能出现
在正式出台的合同范本中,有关雇主是否可与保姆同居一室的条款改为:雇主应如实告知并明确注明是否安排家政服务人员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对于此前争议较大的法定假日要给予家政服务人员双薪的规定,在正式合同中改为“给予适当的加班补助或安排补休”。 据中新社 网络编辑:李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