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凉菜当天未卖完就地销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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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2:38 重庆商报 | |||||||||||
昨日,渝中区,一顾客正在超市中挑选卤菜 记者 邹飞 摄 本报讯(记者 罗恒)国内首部零售业态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昨日由商务部印发并开始执行。《规范》要求,超市凉菜、卤味等自制的生
配菜卤菜不得隔夜销售 《规范》要求,使用紫外线灯对凉拌菜的操作台消毒时,应在无人工作时提前开启30分钟以上,制作好的凉拌菜应保证当日内销售完,并用明确指示牌告知消费者选购后尽快食用。超市自制的生鲜产品,如可以直接烹调的配菜、熟食卤味等保质期不得超过当日。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应在经营场所内就地以捣碎、染色等破坏性方式处理销毁,不得退货或者换货。 储存类熟食预留保质期 对于可以储存数天的食品,要为消费者预留食品保质期。例如,一种食品仅有两天的保质期,超市最起码该为消费者留出一天的存放时间,不能销售当天就已到期的食品。 针对近几年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现状,超市采购、配送中心和门店应在下架指令下达后48小时内完成问题商品下架。而且还必须长期设置专门负责处理食品安全的部门。 超市从业人员不能留长指甲,指甲油、香水、耳环、戒指等也被禁止使用。接触直接入口食物的操作人员,每次用流动水洗手的时间必须保持在20秒以上。 相关新闻 我市通过分等定级 保证规范执行 本报讯(记者 罗恒)和所有非强制性执行文件一样,《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作为行业规范和指导性文件,面临着威慑力不够的难题。虽然《规范》从购买、制作、销售、问题商品处理等方面对超市食品安全做出了明确规定,但昨日记者在市内各大超市现场访问消费者时,大家普遍担心的仍是执行问题:没有相应惩罚措施,超市难以自律。 昨日,市商委现代流通处相关负责人透露,最迟明年初,市商委将根据商务部要求展开超市分等定级评选,如果超市想获评“金鼎”超市称号,则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整改,这样也可保证《规范》的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