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悦军昨被枪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2:50 北京晨报 | |||||||||
杀死12人,伤5人 晨报吉林专讯昨天,受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石悦军故意杀人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裁定核准了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故意杀人犯石悦军判处死刑的判决。遵照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的命令,在宣判后,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案发地吉林省柳河县,对曾在6天内连续作案7起,杀
2006年9月24日,吉林省通化市发生了震惊全国的特大杀人案。家住柳河县柳南乡通沟村的36岁村民石悦军,因通化县二密镇屠宰点负责人李某及畜牧站检疫人员王某对其实行行业收费和管理不满而怀恨在心,遂于2006年9月23日晚9时许携带4把尖刀,驾驶自家农用货车前往二密镇,次日零时许,将李某杀死,并以交纳检疫费为名,骗开王某家门,持刀将王某及妻子和王某父母4人杀死。随后石悦军驾车先后来到通沟村、三源蒲镇将曾经与自己有过积怨的王某和于某分别杀死后逃窜。9月27日和29日,石悦军在逃跑过程中为寻找食物再次行凶杀人灭口,先后将通沟村孙某夫妇2人、吕家堡子村村民赵某夫妇和孙子3人无辜杀害。 案发后,当地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共出动数万人参与围堵抓捕,于9月29日中午将石悦军在通化县通沟村一玉米地中抓获归案。 《东亚经贸新闻》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