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人养老政府埋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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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3:50 北京晨报 | |||||||||
2010年全市老年人口将达250万 晨报讯(记者 赵王月)本市4类老年人将由政府出资为其购买养老服务。昨天,记者从北京市老龄办社区服务中心举办的“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讨会上了解到,本市将通过政府买单的形式缓解城市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压力。
在即将出台的《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了至少4类老年人将享受由政府出资购买的服务,即: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80%的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老年人;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市级以上劳模和归国华侨中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老年人;除上述人员之外的80至89周岁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独居老年人,90至99周岁的独居老年人,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新闻背景 据了解,2005年年底全市老年人口达到224.3万,占总人口的14.6%,预计到2010年全市老年人口将达到250万人,占总人口的15.2%。 目前北京市有养老服务机构313所,总床位30267张,按“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全市养老床位总数有5万张,百名老人拥有床位不过两张。北京市老龄办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只有12%的老人愿意去养老机构养老,更多的老年人更愿意选择居家养老模式,但现在的社区服务还不能完全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