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农民维权受阻写信恐吓要炸法院大楼获刑两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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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4:48 东方今报 | |||||||||
【核心提示】 侯新朝后悔了。他被控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原因在于,他打工受伤后一直讨不来说法,就给市长办公室发了两封“恐吓信”,扬言要炸掉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和城东路派出所等地方。后经查无此事。
昨天下午,这个42岁的河南汝州农民接受公审。两个小时的庭审过后,审判长宣布:“侯新朝被控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2年!”据了解,这是郑州市首例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寻求工伤说法无果,农民工给市长办公室发去“恐吓信” 这一切都缘于去年8月25日的一次意外摔伤。 那一天,作为郑州市洁美家政公司员工的侯新朝,去防疫路某幼儿园清扫卫生时,不慎从楼上摔下。在花了2万多元医疗费后,侯新朝被公司扫地出门,没有拿到任何经济赔偿。于是在今年的7月31日,侯新朝向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信箱和市长信箱各投寄了一封匿名信,要求今年10月1日前给他解决问题,否则就要炸掉管城区人民法院和城东路派出所、商城大厦等大楼。 8月10日,侯再次寄去“恐吓信”。有关单位立即进行了排查,未发现炸弹踪影。 检察院认为,侯故意编造恐吓信息,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应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和派出所不搭理我,我才要“炸”他们 “侯新朝,对于检察院的指控你有什么意见?”公审现场,审判长问。 “我是被逼无奈才写的信,我想让他们引起重视。”侯新朝辩解说,“我在工作期间摔伤后,四处找政府部门反映都没人搭理,我就是想威胁一下领导,让他们帮我解决问题。” 而对于为什么要炸这几个地方,侯新朝说,洁美公司女老板的丈夫在商城大厦经营一家超市,今年3月,他把前去讨要工伤说法的侯揍了一顿,所以想威胁他一下;他还多次把自己的事投诉到城东路派出所,但没人搭理;他要状告洁美公司要求经济赔偿,但到管城区法院跑了十几趟,法院就是不给立案。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侯新朝被判2年 最后陈述时,侯新朝提高声音说:“首先,我很后悔,我承认自己有一定的过错,给政府写信时言辞过激了,我不该威胁领导,这确实是犯了错误。但我认为,我通过写信向政府领导反映情况是可以的,因为我之前找过市政府、市人大、市信访局、区政府、区法院和派出所,都没人管,我没办法才威胁说要放炸弹,就是希望领导重视。我希望法庭对我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下午5时,审判长刘天霜正式宣布,侯新朝无视法律,为达到个人解决纠纷的目的,采取投放匿名信的手段,谎称向政府机关等单位放置炸弹,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后果严重,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听到判决结果,侯新朝表示要上诉。 公审后,刘天霜告诉记者,2001年美国“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为了打击恐怖分子,维护社会秩序,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1年12月29日对我国刑法进行第三次修改时专门增设了“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他说,像侯新朝这种情况,他可以向劳动部门提起申请,要求确认其为工伤,而后再通过与用工单位协商或者诉讼渠道讨回说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