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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指数明年实行“个性化”统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4:51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肖姗)市物价局昨天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1—11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1.5%,预计今年全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的同比涨幅将明显低于去年。

  这样“温和”的数字,与普通百姓的感觉相去甚远。市价格部门有关人士透露,物价指数明年将实行“个性化”统计,单列房地产价格指数和低收入群体价格指数,以便反映
不同阶层百姓的实际生活感受。

  市物价局价格信息监测处有关负责人解释,物价指数是一个宏观数据,与个体感受往往存在差异。比如,上个月猪肉价格涨得凶,但猪肉价格在食品类价格中所占比重很小,反映到物价指数上就显得微乎其微。还有,不同消费层次对物价指数的感受也有差异。调查显示,物价指数上涨1%,对低收入家庭的影响至少在1.4%。其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体系与实际生活存在“脱节”之处。价格指数的构成包括食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等八大类,共300多项。商品房价格是居民生活开支中最不容忽视的部分,然而,现行“居住类”指数并不包括房价。据介绍,房价不纳入物价指标体系是依照国际惯例确定的。因为商品房购买属投资范畴,不属于消费行为。所以近几年商品房价格不断上涨反映不到物价指数上。

  价格部门有关人士透露,目前国家统计局正着手编制低收入群体价格指数和房地产价格指数,明年我市也酝酿单独编制这两大指数。以低收入群体价格指数为例,与现行物价指数相比,其构成类别可能有较大调整,将大大提高食品、交通等必需消费项目的比重。有关部门将通过定期测算低收入群体价格指数,反映物价变动对他们的影响,并根据指数的上涨程度,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而房地产价格指数,则会反映高、中、低档房价在不同时期的涨跌幅度及对居民的影响。

  (编辑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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