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省养老保险中央补助金委托投资 期限最短五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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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4:54 国际在线 | |||||||||
新京报讯(记者 郭少峰):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和运营作为社会长期关注的热点,近日又有新安排: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自即日起交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简称社保基金会)委托投资运营。来自社保基金会网站的消息称,昨天下午,社保基金会已在京与9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委托投资协议。 签约的9个省份分别为:天津、山西、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和新
社保基金会承诺优惠收益率 根据协议,委托资产将并入全国社保基金统一投资运营,委托期限最短为五年;社保基金会承诺较优惠的收益率,免收管理运营费用,相关费用由中央财政预算核拨。 全国社保基金建立于2000年,是我国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资金,是国家重要的战略储备,主要用于弥补我国今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社会保障需要。全国社保基金理事长项怀诚曾透露说,截至今年9月30日,全国社保基金市值约2554亿元,全国社保基金已实现收益121.36亿元,期间收益率为6.01%。 业内人士称将实现保值增值 另据新华社消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此前曾发布的《关于扩大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出,做实的个人账户基金由省级统一管理,中央财政补助部分可由省级政府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并承诺一定的收益率,中央财政补助之外的个人账户基金由地方管理。 社保基金会在与相关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进行深入磋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拟定了个人账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委托投资运营的具体实施方案。最近,国务院批复同意了这一方案。 新华社报道称,社保基金会此前成立了“个人账户中央补助资金投资运营工作小组”,就受托管理范围、资金划拨与支取、监管、收益率承诺及担保补亏机制等问题和有关部门进行了充分协商。业内人士认为,将个人账户中央补助资金委托社保基金会管理运营,可以借助社保基金会的制度、人才优势和应对市场的经验,实现资金保值增值,对做实个人账户将起到促进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