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上课接手机属教学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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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5:20 深圳商报 | |||||||||
厦门集美中学出台《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规定 老师上课接手机属教学事故 【新华社福州12月20日电】(记者孟昭丽)厦门市集美中学新近出台的《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规定,教师在课堂里接听、拨打手机属于较大教学事故,严重者将不予聘
集美中学校长刘卫平说,教学事故是指因教师、教学辅助人员直接或间接责任导致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等消极后果或损失的事件。 “老师的手机在课堂上响起,已经打断了自己讲课和学生听课的思路,因此也是教学事故。”刘卫平说。 记者在集美中学出台《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中看到,教师上课无故迟到、经常拖课、备课不认真;对学生讽刺、挖苦或有侮辱性语言等行为都属于教学事故。不同等级的事故有不同处理方法,轻则扣除教师的评估分,重则学校不予聘任。 刘卫平说,教学事故一般是通过值班领导普查与部门常规检查、临时抽查相结合,学生也可以举报。学校这样做是为了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上课营造一个良好的教学氛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