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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企业捐赠可“留本付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6:24 东方早报

  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昨日从南京市政府公布的“慈善十一五规划”中获悉,企业可将要捐赠的本金留在自己的账户上,只需每年向慈善总会支付6%的利息即可。至此,企业捐赠可选择分期付款、留本付息,这在南京首次被官方公开肯定。

  据了解,南京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长陈武雄等,先后在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高校设立奖学基金,但其运作方式是每年给一部分。“以陈武雄的500万元基金为例
,并不是一次性打入,而是每年提供10万元左右的费用。”南京大学台港澳办公室有关人士向上海东方早报记者表示,企业捐赠一直都是采用“分期付款”。

  据悉,这一做法收到了“奇效”,目前已有8家企业捐赠冠名基金超1亿元,相当于南京过去6年的捐赠总额。据江苏省慈善总会相关人士透露,“冠名加留本付息”将在全省推广。

早报记者 王海平 订阅东方早报请登陆东方早报网站或拨打 962288 或 8008208696;优惠多多、实惠多多、资讯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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