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车管所院内收停车费 市物价局:收费未经批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6:43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金计 通讯员吴佳)昨日,市民小冯前往武昌友谊大道上的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办理有关证件。结果证没办好,在院内大楼前停车却被收去5元钱。

  “这算不算乱收费?”小冯说,车管所是公共政务部门,每天前来办事的市民成百上千;而且这里就是办理车辆相关事宜的,很多时候必须开车前来,收取停车费似乎有“揩
油”之嫌。

  记者听说此事后,于当天下午3时赶到车管所大院,当时院内停泊的车辆至少在200辆以上;院内并无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公示牌,只在进口处竖了一块武汉市停车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牌子,注明停车5元/次。保安告诉记者,他们从今年7月份入驻,设岗收钱。

  武汉市停车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郭润清称:收费手续正在向物价部门申报。他说,公司已投资数万元,建立智能收费管理系统,目前是试营业。

  记者在武汉市物价局查询发现,物价部门仅批准该公司对“城市道路内停车泊位收费”。按规定,在未领到物价部门发放的收费许可证之前,任何单位无权收费。工作人员表示:车主们可持收据前往市物价局投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