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元越野车被偷 承运人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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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6:46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张力)价值近50万元的三菱帕杰罗从外地托运回渝,不料路上却因承运人一时疏忽被人偷走。昨日,南岸法院一审判决,实际承运人陆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8万元。 重庆长安民生科航商务有限公司称,去年9月,公司委托重庆市公路运输(集团)公司南岸站(简称南岸站)员工陆某,从南京运送一辆型号为三菱帕杰罗3828CC的越野汽车回
法院经审理认为,陆某在履约过程中因疏忽大意,导致所承运的货物被盗,应承担违约责任。南岸站与陆某仅是汽车租赁关系,而非隶属关系,故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