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煤工井下津贴最高3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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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7:13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生活日报12月20日讯(记者杨黎明)从2007年1月1日起,我省调整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调整三项津贴后,挖掘工井下津贴最高30元。有关部门希望各煤炭企业在调整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的同时,工资分配向井下一线职工倾斜。 我省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包括:井下津贴、班中餐补贴和夜班津贴。井下津贴分为:井下采掘工每个工人补贴25元到30元;井下辅助工每个工人补贴15元到20元;安检人员
班中餐补贴每个工人6元到10元。企业要将班中餐补贴直接用于井下作业职工的伙食,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以现金支付给职工个人。 夜班津贴中,前夜班每个工人补贴8元到10元;后夜班每个工人补贴10元到12元。 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要求各煤炭企业在上述区间内确定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的具体执行标准。实行吨煤工资含量计件制的企业,将结合职工出勤情况,在吨煤工资以外将井下艰苦岗位津贴直接发放到职工个人。企业要结合提高井下艰苦岗位津贴,适当提高井下职工的收入水平,使工资分配向井下一线职工倾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