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岛外保障房申请表29日起发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7:13 台海网 | |||||||||
台海网12月21日讯 (记者 林鸿君) 记者昨日从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获悉,岛外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四区的市民本月29日起也将可以开始领到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表了,明年1月10日开始回收表格。 昨天,岛外四区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开始进行有关培训。针对岛外居民的申请问题,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厦门市原则上采取就近解决住房
据悉,岛外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受理时间跟岛内一样截止至明年2月28日。在明年的1月10日至2月28日下午5点这期间内提交的申请,均视为同一时间受理,符合条件的在受理时间截止后,统一由计算机系统随机排序确定申请人的轮候号码,该轮候号码长期有效并不得更改。保障性商品房采取轮候结合评分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其现居住面积、落户时间、家庭结构、婚龄等方面进行评分,按分数高低顺序轮候配售。 在房源分配上,针对目前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市民远远多于申购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市民,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表示,由于厦门市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均为统一建设,到时会视具体申请的房源比例及市民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备受关注的公务人员和引进人才的住房配售、配租问题也正在紧张讨论之中,预计最终方案将在本月内确定下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