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返还被挤占经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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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7:16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渭南讯(记者 刘兢)本报日前报道了全省52个县市区对义务教育经费政策落实不到位被省上通报一事,其中涉及渭南11个。昨日下午,就如何落实义务教育经费,渭南市紧急召开专题会议。 据了解,省上通报的教育经费缩水的52个县市区中,渭南11个县市区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违反中央、省上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政策的问题,占到通报县市区的1/5。其中学生人均公
另外,渭南市还存在一些乡镇向中小学校分摊办公经费,变相挤占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更严重的是,个别地方将中央、省上下达的“两免一补”资金中的免杂费资金不能及时全部用于教育。 会上,渭南市副市长雷超武要求: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零预算的5个县(市、区)在明年的财政预算中要明确列支公用经费,列支数额至少要达到省政府规定的学生人均最低限额,有条件的县市区还要提高标准;将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平衡本级财政的7个县(市、区),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年底前予以落实;凡挪用2005年城市教育费附加和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不到位的县(市、区),年内必须足额补拨到位。 另外,今年年底要如数返还挤占经费和违规收费,并给予有关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及学校校长行政处分。 对发现学校违规收费和违规订购教辅资料的县(市、区)要对当地政府通报批评,追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撤销相关校长的职务。对审计和督导检查中发现教育经费不到位问题的,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向市委组织部书面通报,作为考核市、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