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私拆承重墙将被罚1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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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8:02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新华社南京12月20日电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日前就《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发出公告,从明年4月1日起,市民在房屋装修时如果私拆承重墙,可能会被罚款10万元。 《条例》规定,拆改承重梁、柱、板和基础结构;拆除承重墙或者在承重墙上开挖壁柜、门窗洞口;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在楼面结构层开凿洞口或者扩大洞口等6种可能破坏房屋结构的行为必须事先提请房产部门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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