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路上溜旱冰 车辆间穿梭太危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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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8:30 东方网-文汇报 | |||||||||
编辑同志: 日前,我下班骑助动车途经威海路时,看到两个高中女生脚穿旱冰鞋,在非机动车道上快速滑行。威海路本来路面就不宽,下班时间更是人车拥挤,女学生在车辆的缝隙间呈“S”型前行,外道就是机动车道,跟在她们身后的骑车人要么放慢速度,要么骑到外道超前,非常危险。现在,年轻人穿旱冰鞋上路的情况还不少,我曾经在闸北公园门口也碰到过,
记者调查 根据颜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联系了静安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据介绍,目前上海每年因“街头溜冰族”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溜街”成为城市交通安全的一个隐患。在马路上溜旱冰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也明确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时下,以滑冰鞋或滑轮代步出行甚至滑着上班、上学的情况时常可见,这种行为暗藏着巨大危险,尽管有些“溜街族”戴着防护帽,套着护膝护肘,但在车来车往的马路上仍然无法避免会冲撞到别人或被车辆撞到。 交警部门为此提醒溜冰爱好者,不仅要对自身的安全负责,同时也要对他人的安全负责,建议大家到正规溜冰场所运动娱乐,不要在马路上溜旱冰。 本报见习记者田晓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