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安溪发生袭警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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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8:35 台海网 | |||||||||
台海网12月21日讯(记者 郭冰德 宋军营) 昨日在泉州市公安局巡逻特警支队建队十周年巡礼新闻发布会上,现任泉州公安局副局长、原支队第一任支队长杨建平在介绍泉州巡警10年来在多起大案重案中屡建奇功的同时,也跟媒体通报了17日发生在安溪的袭警事件的经过,杨副局长表示安溪巡警开枪还击的行为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17日14点42分,安溪警方接到群众报警,说有人被殴打。14点43分,巡警赶到现场
对于这起袭警事件,杨副局长表示,安溪公安局就该事件,连夜召开会议,对事件进行核实调查,巡警开枪还击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警察依法行使枪支合法。”杨副局长说,因是人民内部矛盾,警察依法行使枪支要注意界线,如果犯罪分子主动停止犯罪行为,执行巡警则不必要使用枪械;如果犯罪分子继续进行严重违法行为,可能造成伤害等严重后果,执行巡警可以依法使用枪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