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七部门督察组检查湖北专项行动 基层监督管理亟待加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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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9:08 中国环境报 | |||||||||
(记者李飞) 本报讯国务院七部门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督察组一行,于近日对湖北省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工业园区和省、市级群众反映强烈的挂牌督办企业进行了现场抽查。
通过对武汉、潜江、荆门、荆州四地的5个饮用水源地、6个工业园区、17家企业的抽查。督察组认为,湖北省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通过省、市、县三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摸清了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的底数,对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治。2005年全省挂牌督办的350家环境违法问题已有297家单位完成了整改,今年环保专项行动全省挂牌督办的212家环境违法问题,已结案127起。 在专项行动中,武汉市通过挂牌督办重点整治了娱乐噪声扰民的问题;恩施州利川市和咸宁市赤壁市对辖区内废旧塑料加工影响周边环境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鄂州市、恩施州通过挂牌督办解决了辖区内水泥企业粉尘污染的问题;黄石市、随州市通过挂牌督办打击了“十五小”、“新五小”死灰复燃的势头。荆州市加大了对洪湖进湖水质的监控和治理,迁出了洪湖核心区域的渔民,拆除遍布湖区的围网,禁止随意开垦、占用等破坏湿地的行为。洪湖生物多样性初步得到恢复,核心区水体水质已恢复到Ⅱ、Ⅲ类。 督察组指出,湖北省专项行动主要存在3个方面的问题:少数基层政府对专项行动认识不足,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影响和阻碍了环保行政执法与监管。环保专项行动开展存在薄弱环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仍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部分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比较缓慢。基层环保监督管理能力弱、素质低、装备差,存在着检查不到位、处罚不到位的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