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要回钱 我给1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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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9:20 新文化报 | |||||||||||
村路畅通,老周心堵 记者 阚旋 摄 本报讯(记者 李杨) “有人花钱吃喝,有人花钱点歌……今儿我找到个好活儿,有人悬赏10万元寻找讨债能手!”长春市民张先生的这个“好活儿”是在某网站贴吧上找到
债主:发帖子找人讨债实属无奈
一个名为“利景”的人在12月1日23时36分以“我愿出10万元好处费”的题目在网上发出一个帖子:“乡政府拖欠工程款至今未结,由于本人欠工人工资无力支付生活又无着落,如谁有能力帮我把工程款百万余元一次结清我愿以10万元做感谢费。” 按照帖子下方的联系电话,记者联系到了包工头老周。老周说,有不少人表示要试试,有的给老周出谋划策让他到法院去起诉,老周都一一作了回复,“只要帮我要回工程款,我说给10万元好处费的事情一定兑现!”老周说,已经有3个人毛遂自荐去讨债,但是目前还没有消息。 “什么招儿都试了,实在没办法了!”老周家住九台市,帖子上说的事情还要从2005年农安县巴吉垒镇几个村屯修“村村通”说起。当时,长春市某工程公司跟农安县巴吉垒镇四个村签订了修路合同,除政府补贴款外,剩下的款项由各村以树林作为抵押,卖树所得款项用来顶抵工程款,但是采伐证要由工程公司自己办理。元宝村和太平山村这段长约4.5公里的水泥路是由老周带领的工程队承建的,后来工程公司将这段工程转包给老周。老周说,路修好之后村里一直没有支付修路款,他多次找到各部门要钱,但是村里和镇里都表示当初签订合同的是工程公司,跟老周无关。 因为采伐证一直办不下来,工人开始对老周进行“围攻”式的讨要工钱,“逼得我现在是有家不能回,天天躲在外面,我也想给工人开工资,过个好年,可是没人给这个工程买单怎么办呢?”老周苦恼地说。 村委会:老周来要工程款不合适
昨日下午,记者找到了元宝村村主任佟某。佟某说,当初跟村里签订合同的是工程公司,不是老周,老周找村里要钱不合适。而且当初跟工程公司签订的合同上明明白白写着以村里的树林作为抵押,但办理采伐证等一切手续要由工程公司负责,这一条款是双方认定的。省里每年的伐树指标镇里分配到各村后,用来支付修路款,但是分到每个村的指标只有百十来米,对于几十万元的修路款而言根本是杯水车薪。而且工程质量问题也要由群众代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才能付款。 巴吉垒镇负责交通的颜副镇长拿出各种合同,跟佟某的说法一致。颜副镇长说,当时镇里好几个村屯修路,工程公司只承包了4个村,跟工程公司签合同的是村委会,镇政府只是起到监督管理的职能。关于修路的费用,颜副镇长表示,除了政府补贴一部分之外,就由村里自筹资金,根据相关规定只能收取农民每人15元的修路款,后来一致决定拿村里的集体财产树林作为抵押,省里的伐树指标根据比例分配到各个村屯,全部用来偿还修路款,但是分到每个村屯数量就很少了。“其他承包修路的工程公司都在等待,但是转包给老周的这个工程公司的经理跑了,目前警方正在调查。考虑老周的实际情况,我们会在以后的分配伐树指标方面多加考虑。”颜副镇长说。 律师:民间悬赏容易引起纠纷
悬赏本来是警方常用的一种推动案件侦破的手段。近两年来,各种方式的民间悬赏越来越多。 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姜长明表示,民间悬赏是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并承诺给予一定报酬的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它不取代公安机关的法定侦查权,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但是民间悬赏常会引起新纠纷,诱发新矛盾,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民间悬赏的一切程序包括悬赏的内容拟定、悬赏发布的形式和途径等均发生在民间,没有任何约束,一旦出现了纠纷会很麻烦,而且这种高额悬赏经常会被一些黑恶势力所利用,采取一些违法方式讨要债务,希望百姓能用合法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