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非法炼油加工点爆炸造成4死12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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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9:22 汉网 | |||||||||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12月20日电(记者 杨成军) 20日2时20分左右,沈阳市细河经济区彰驿站镇前庙村一“黑炼油”加工点非法生产,突发火灾,引起爆炸,造成4人死亡,7人重伤、5人轻伤。目前,受伤人员已被送往当地医院紧急救治。
经初步调查,发生爆炸事故的加工点没有任何部门的审批手续,为非法擅自生产的黑加工点,此事故系一起火灾爆炸事故。事故调查组在勘查爆炸事故现场后确认,该加工点利用废弃的化工原料,采用明火直接加热的方法提炼燃油,这是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的落后工艺。该加工点在炼油过程中,采用明火直接加热,由于温度上升缓慢,擅自用沥青当燃料加热,造成失控起火爆炸。爆炸冲击波直接导致操作人员伤亡。 记者赶到事发地发现,这家黑加工点位于前庙村南侧,一人多高的红色围墙将其挡得严严实实,外人根本无法看到里面情况。整个厂区大门紧闭,只剩下几个保安人员。记者沿着围墙找了半天,也没有发现这家黑加工点的厂牌标志,仅从保安人员口中得知叫“宏达化工厂”。 事故发生后,沈阳市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在全市展开大检查,坚决取缔各类小加工点、小作坊、小化工厂、小炼油厂等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明知存在隐患而继续生产的企业严惩不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