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市民抢注“和谐社会”遭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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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09:33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 (钟和)继“中央一套”、“焦点纺坛”等商标被人抢注后,山东省肥城市民刘先生近日也抢注了“和谐社会”,但遭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拒绝,刘先生20日告诉记者,他决意起诉国家商标局,要其撤消驳回决定。刘先生是山东省肥城市某机关公务员,他了解到商标可以抢注,于是联系了代理公司,在2005年3月16日,由对方代理向中国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和谐社会”商标。刘先生用“和谐社会”作为商标申请了6类产品,分别是肥皂化妆品等洗涤类产品、冰箱供水设备等家电类产品、汽车电动车等车类产品、服装鞋帽等
(Fish/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