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北京市四类老年人将由政府出资为其养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10:02 石家庄日报

  本报北京讯北京市4类老年人将由政府出资为其购买养老服务。这4类老年人是:1、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老年人。2、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但低于标准180%%的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老年人。3、60周岁(含60岁)以上市级以上劳模和归国华侨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老年人。4、80-89周岁的生活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的独居老年人;90-99周岁的独居老年人;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