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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制"惠及大学生基为四千学子提供临时岗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13:0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每年将组织4000名没有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地参加见习。见习期间,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补助不低于500元。见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我省建立高校未就业毕业生“见习制”,帮助大学生就业。

  昨日,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劳动厅、省国资委、省国防科工委等7家单位联合发文,出台《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该通知规定
,各地及省直有关部门选择条件合格的企事业单位,确定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单位,按照不同专业类别建立就业见习基地,并将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予以公布。对制度健全、见习效果好的见习单位,可确定为“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基地”予以挂牌,挂牌期限一般确定为3年。3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挂牌。

  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因个人原因要求提前结束见习的,应允许其结束见习。在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其中进入事业单位的,应按照国家和省事业单位招聘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屈凤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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