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制"惠及大学生基为四千学子提供临时岗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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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13:0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每年将组织4000名没有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地参加见习。见习期间,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补助不低于500元。见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我省建立高校未就业毕业生“见习制”,帮助大学生就业。 昨日,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劳动厅、省国资委、省国防科工委等7家单位联合发文,出台《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该通知规定
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因个人原因要求提前结束见习的,应允许其结束见习。在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其中进入事业单位的,应按照国家和省事业单位招聘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屈凤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