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扰邻罚5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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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13:47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邵泽慧)《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正式发布,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1984年颁布实施的《北京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根据这一《办法》,从明年1月1日起,如果有人在家里制造噪声,将会领到一张500元的罚单。 百万市民受交通噪声折磨
市环保局副局长郑江介绍,城八区有超过100万的市民在遭受交通噪声的“折磨”。 《办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高速路、快速路、主干路、城市高架路、铁路和城市轨道,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时,应当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所需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公安部门可根据需要在居民住宅区周边划定限制车辆夜间通行的路段和禁止鸣笛的区域,明确限制通行和禁止鸣笛的时段,如果机动车违反规定,将受到处罚。 叫停商场外大喇叭促销 《办法》规定,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或者采用其他发出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要控制音量避免扰邻。此外,如果您在家里使用家用电器、乐器进行“卡拉OK”的话也要顾及他人,否则就会领到最高500元的罚单。 装修工上班有时段 《办法》规定了装修作业时间: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违者罚款200元到500元。J04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