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5岁男童因感冒入院成植物人医院判赔37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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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14:45 新华网 | |||||||||
新华网银川12月21日电(记者刘晓莉)一次感冒竟让一名刚满5岁的小男孩成为终生需要护理的植物人。日前,宁夏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医疗事故责任方石嘴山市平罗县人民医院赔偿当事人37万余元。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1月16日,5岁男孩乐乐因肺炎入住平罗县人民医院,在静脉点滴“头孢噻肟钠”时发生过敏反应,经抢救脱离危险后病愈出院。200
乐乐父母主张的各项费用共计87.7万余元,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由平罗县人民医院支付40%,计35万多元;平罗县人民医院支付乐乐精神损害抚慰金1.7万多元,乐乐父母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以上两项共计37.8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