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起特别重大事故暴露安全生产四大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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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16:51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刘铮 陈玉明 周芙蓉)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察部2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通报了今年以来国务院调查处理结案的11起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这些事故共造成535人遇难,1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4.15亿元。 “这11起事故通过调查认定,都是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从事故调查情况看,充分暴露出事故发生地和企事业单位在安全生产上存在严重问题。”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说。
一些事故企业和业主无视法律,非法违法生产。11起事故中,有4起属非法生产。这些企业和业主置国家法律于不顾,无视政府监管,漠视生命,非法生产,酿成事故。吉林蛟河吉安煤矿,抗拒政府禁令,非法越界开采防水煤柱,致使大量积水灌入腾达煤矿,酿成事故。山西左云张家场乡新井煤矿非法盗采资源,严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发生事故后蓄意瞒报,性质极其恶劣,影响极坏。 发生事故的企事业单位思想麻痹,无视安全,管理混乱,严重违章作业。中铁工集团一局四公司董家山隧道工程当年3月就发生过瓦斯燃烧事故,但不吸取教训,仍然麻痹大意,不按规定检测瓦斯,导致事故再次发生。河南鹤壁二矿已被列入政策性破产关闭,忽视安全管理,违章放炮导致瓦斯爆炸。吉化双苯厂,违章操作发生爆炸,致使含有大量硝基苯的污水流入松花江。吉林辽源市中心医院在配电室等改造工程中敷设质量不合格的电缆,导致火灾事故发生。辽宁阜新五龙煤矿事故前已测到井下采空区密闭泄漏、瓦斯超限而不处理,导致瓦斯爆炸。 发生事故的地方及有关部门贯彻中央政策不认真、不坚决,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河北邢台尚汪庄石膏矿区采矿权设置极不合理,不足0.6平方公里的区域设立五个矿,矿主长期非法超层越界开采,井上井下存在重大隐患,有关部门失察。河南新安县寺沟煤矿是所谓“资源整合”矿井,就在镇政府旁边非法生产,政府对其非法行为熟视无睹,县政府派驻的安全副矿长、监督员与不法矿主同流合污。 一些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以及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严重。河南新安县寺沟煤矿所在的石沟镇,镇党委委员和煤管站站长都违法参股。山西左云新井煤矿所在的张家场乡,乡党委、乡政府、乡人大主要负责人一起伙同矿主瞒报谎报、转移死者家属、销毁资料、抽逃资金。个别公务人员涉嫌受贿,山西省安全监管局、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大同分局5人涉嫌受贿。 监察部副部长黄树贤说,坚决查处各类事故中的腐败问题。不管这类问题是否酿成事故,只要查实,都要依法严肃处理。 “11起特别重大事故,损失惨痛,影响恶劣,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令人刻骨铭心。”李毅中在新闻发布会上说。 目前,中国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期,事故易发,每天事故死亡人数达320人左右。据专家研究,英国用了70年、美国用了60年、日本用了26年走出事故易发期,而中国准备用10至15年的时间,走出这段易发期。 “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政策,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地努力,安全生产的形势肯定会好转。现在是初级阶段,我们的目标一个是把重特大事故降下来,一个是把死亡人数减下来。”李毅中说。 他强调,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依法从快查处事故、追究责任,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法律尊严和政府权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从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