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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抗醉鬼误伤他人被诉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08:35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郭晓明 通讯员李旭)无端遭到醉鬼殴打,路人王磊在反抗时误将他人踹倒,造成对方重伤。近日,王磊被检察院指控过失致人重伤罪,已向石景山法院提起公诉。 去年4月30日夜,王磊骑摩托车回家,经过首钢五一剧场宿舍时,遇到醉酒的杨志民等3人无故拦截殴打。后来,王磊躲进剧场宿舍的开水房暂避。不一会儿,路人李某也因躲避醉汉而来此。 王磊见李某和杨志民等人向自己跑来,误认为是又来追打自己,于是一脚将跑在最前面的李某踹成重伤。检察机关认为王磊出于主观臆断,误伤他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记者:郭晓明 通讯员李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