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以胜:中国的腐败与社会制度无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3日11:01 中国网

  2007年2月13日10时,国新办请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和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介绍2006年中国的反腐倡廉工作等方面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当前社会上对反腐败的形势有各种各样的看法,请问您怎样看待当前反腐败的形势?

  [干以胜]:

  对中国当前反腐败的形势,我认为应该从两个方面去看: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反腐败,旗帜鲜明地反腐败,始终把反腐败作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兴衰成败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由于思路明确,措施得力,工作扎实,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不仅在国内得到了广泛的认可,而且在国际上也得到了公正、客观的评价。

  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里仍然严重,反腐败的任务仍然艰巨,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有人认为,中国的腐败越反越严重,这不符合实际。统计数字表明,2003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力度不减的情况下,每年查处的违反党纪和政纪的案件在总量上是逐年下降的。2006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严重违纪并且受到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同比下降了10.9%,这充分说明腐败滋生蔓延的势头正在得到遏制。

  还有人认为,中国的腐败是由社会制度造成的,实际上大家都知道,许多存在腐败甚至严重腐败的国家,施行的并不是社会主义制度,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下,如何解决腐败问题,应该是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课题。所以,中国的腐败问题决不是由社会制度造成的。恰恰相反,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反腐败取得了卓著的成效。

  我们并不否认,中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体制机制制度还不完善,要在短期内根治腐败问题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坚信,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领导下,通过深化改革、体制创新,通过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反腐败一定会不断地取得新成效、新进展,把腐败问题降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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