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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质检总局将重点监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01:2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 据新华社电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蒲长城15日介绍,针对目前消费者投诉比较多的食品安全问题,质检总局将用非食品原料、添加剂加工食品列为监管重点。 蒲长城介绍,从质检部门所管辖的领域来看,消费者的投诉在这几年有所变化,食品方面的投诉相对比较多。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质量安全意识的提高。 “目前,我们把用非食品原料、添加剂加工食品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明确规定苏丹红、瘦肉精等18种不得食用的非食品原料、添加剂,不可以加工食品。”蒲长城介绍。 蒲长城说,在市场准入方面,我们一旦发现企业使用了非食品原料、添加剂加工食品,将不允许其进入市场;如果企业在取得市场准入资格后被发现有问题,一律撤销其企业资格。 “在抽查中,如有企业产品出现问题,一律不得让问题产品出厂;如果问题产品已出厂,则一律要强制召回;如果企业出现的问题十分严重,则一律移交司法部门,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对其进行严厉处罚,追究刑事责任。”蒲长城说。 (何雨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