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纠纷可到法院直接投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02:20 海峡都市报

  N《成都日报》供稿

  本报讯 消费者购物时出现消费纠纷,如今又多了一条便利、快捷的解决渠道。昨日,成都武侯区法院小额商事纠纷临时法庭受理消费者投诉通道正式开通,消费者出现额度为5万元以下的消费纠纷,除了到工商、消协进行投诉和调解之外,还可以到法院直接投诉,由法官主持调解,甚至还可以申请证据保全。与消协的公益调解一样,商事法庭不收取调解费用。调解不成,可以直接进入诉讼程序,法院将快捷审案。此种消费维权渠道的开通,在四川省还是首次。

  据了解,此次该法院通过法庭的形式开通消费维权,在四川还是首次。该院民二庭庭长张莉说:“消费者直接到法院要求维权,以前还没有先例。一般而言,要提起诉讼才到法院,而仅仅是调解就可以到法院而不要求诉讼的,全国还没有过。”

  业内人士说,此举可谓“吃螃蟹”。消费调解可以到法院,这对法院是一个挑战,也是法院职能延伸的一个大胆尝试。“消费纠纷太多了,法院的诉讼量本来就很大,再加上调解消费纠纷,会大大增加法院的工作量。不过,这从另一个侧面也体现出法院的责任感。”一位法官这样说。

  一些消协对法院的这种举措也深表赞同。锦江区消协杜英说:消协的调解缺乏强制力,欠缺刚性。法院介入消费调解,增加了刚性,有利于消费纠纷的圆满解决。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