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节目引燃离异夫妻旧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04:24 东方早报

  离婚后不到一年、孩子已快满2岁的时候,张先生却从电视节目《心灵花园》中发现一名酷似自己前妻的女子讲述情感故事。该女子声称其所抚养的孩子不是前夫所生,而是自己与情人爱的结晶。一怒之下,张先生将前妻告上法院,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给孩子的抚养费2.2万余元以及精神损失费5万元。昨天,普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陈小姐因身体不适没有到庭。

  自曝情史惹纠纷

  2006年7月21日上海电视台生活时尚频道播出的《心灵花园》节目中,一名30岁左右的林姓女子戴着眼罩讲述了自己几年的情感经历。节目中,林小姐提到自己曾有一段婚姻但与丈夫感情不和,婚姻存续的3年间就有2年与情人公开同居。之后,林小姐还坦言目前自己所抚养的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自己的情人,而非前夫。

  节目播出后不久,张先生从亲友口中得知此事。虽然节目中女子戴着眼罩无法看清样貌,但是从声音和体态,张先生认定该林姓小姐就是自己前妻陈小姐。经过鉴定,《心灵花园》节目中出现的林小姐的日记上的字迹与前妻陈小姐为同一笔迹。

  据此,张先生确信节目中的林小姐就是自己前妻。为此张先生一纸诉状将前妻陈小姐告上法院,要求返还孩子抚养费2.2万元、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

  庭上,张先生表示,2002年3月自己与前妻相恋两年后结婚。结婚后,前妻陈小姐就时常以做生意为由不回家,双方感情急剧恶化一直处于半分居状态。直到2003年下半年,前妻陈小姐怀孕,才又搬回家居住。2005年10月,孩子刚满周岁,两人便在法院的判决下正式离婚。

  女方不愿做亲子鉴定

   昨天,法院当庭播放了涉案的《心灵花园》节目片段。被告陈小姐的代理律师表示,陈小姐否认自己曾参加过《心灵花园》节目。其次,《心灵花园》仅仅是一个电视节目,里面涉及的故事不一定真实,即便真实也不一定就是讲述者的亲身经历。因此,被告要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陈小姐认为孩子年龄太小而且一直身体不太好,不愿意进行亲子鉴定。庭上,原告张先生表示,早在2005年双方离婚诉讼中,就曾申请进行亲子鉴定,当时,陈小姐以同样理由拒绝了。

  由于原告不接受调解,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后,法院宣布择日判决。

早报记者 李燕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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