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一张房产证明要收65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05:32 杭州日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 张龙)昨天上午,本报热线85109999接到黄先生的投诉:3月6日,我去萧山档案馆要一份房产资料,对方只是给了我一份复印件,就收了我65块钱,实在太过分了。档案馆是公益性单位,不是企业,怎么能这么收费呢?不知道有没有经过物价局审批?如果经过审批,收费这么高,也是不合理的。

  记者随后联系了萧山档案馆的钱国文女士,对此事进行核实。钱女士给记者讲述了当时的具体情况:

  那位黄先生我印象很深,他来查找他爷爷在萧山的房产资料。我告诉他,你必须先由村里出证明,到镇里盖章,带上证件过来,我们才能提供相关资料给你。

  收到村里的证明材料后,我把相关资料复印了一份给他,收了他65元的费用,他看上去很不高兴,还跟我争吵起来,我们领导出面进行协调。我给他解释过了,证明费和复印费加在一起是54块钱,保护费1块钱,咨询费10块钱。这些价格我们都张贴在墙上,没有任何隐瞒。我们开的票据也是浙江省非税收入票据,这个费用在1993年就已经开始收了,经过萧山物价局批准,所有费用最后全部上交到萧山财政局。

  前些天我们领导也谈起收费的事,听说从今年4月1日开始,这些费用将全部免去,只收取相关的复印费,如果是外地的,需要邮寄,会适当收取邮寄费,具体情况有待落实,现在还不能完全肯定。

  为此,记者特地咨询了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的郭力律师。郭律师说:这个收费是合理的,他们收取一定的费用也是经过物价局批准的,收取费用后,他们会给你相关的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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