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06:24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庞纯钦)记者日前从南宁市劳动就业指导中心获悉,南宁市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范围作了新的界定,凡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申报就业有困难,并不挑不拣,可在三天内实现再就业。

  今年,南宁市将在每个社区建立再就业援助服务中心,对就业困难人员开展“手拉手”、“一对一”、“多帮一”服务活动。届时,凡属于就业困难的人员向社区再就业援助服务中心申报就业困难,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会及时为就业困难群众提供就业岗位,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只要不挑不拣,将确保在3天内实现就业再就业。

  目前,该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正积极挖掘、储备就业岗位信息。什么样的就业困难人员可确保申报三天后有工作?据了解,南宁市对申报就业困难的人员作了新的界定。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即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年龄确定时限截至2007年底);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连续18个月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这些就业困难人员大多年龄偏大,没有什么技能。

  安排给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岗位都是些什么岗位?据了解,除原来的公益性岗位外,南宁将围绕“城乡清洁工程”的需要,开发社区保洁、保绿、保安、卫生监督员等就业岗位。同时,鼓励和引导就业困难人员从事钟点工、清洁工、保姆、接送小孩、护理老人等或者提供贷款支持他们自己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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