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新闻发言人制保障百姓知情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08:01 山西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 张荣妹)3月15日,太原市《关于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意见》出台。今后,太原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部署,行业、系统、部门及县(市、区)党委、政府对上级政策执行情况,突发事件都要通过新闻发布的形式让百姓第一时间了解,未经审核备案、批准或授权,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进行新闻发布。

  为了及时、准确、权威发布新闻,太原市将在市委、市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建立新闻发布制度。新闻发布将以太原市委外宣办(太原市政府新闻办)的名义定期或不定期地以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等形式,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党务、政务信息,积极引导社会舆论。新闻发布的内容涉及全市综合性情况的新闻发布,主要是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安排和举措、重要活动的组织等;涉及部门、行业或县(市、区)党政府工作情况的新闻发布,主要是行业、系统、部门及县(市、区)党委、政府对上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以及需对外介绍的情况;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主要是市内突然发生的重大政治社会事件、恶性事件、特大刑事案件、重大灾情、疫情以及涉外和涉台港澳事件等。全市性的新闻发布会一般每月举行一次,临时新闻发布会根据情况随时举行。

  《意见》还强调,未经审核备案、批准或授权,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进行新闻发布。

  (编辑:樊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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