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同事的钱躲了3个月又回来应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08:19 南京晨报

  晨报讯冒用他人身份偷窃同事的钱财,潜伏3个多月后又回原单位应聘。近日,范某刚回原单位5个小时,就被警察捉住。

  2006年12月2日7时许,长航公安南通分局接到南通某沿江企业职工报案,称其放在公司集体宿舍床铺上的上衣及上衣口袋内的1300元现金被盗。民警经过调查走访,将目标锁定在受害人的同事“张文化”身上。而此时,“张文化”已经辞职离开单位。警方通过上网查询、比对,发现“张文化”另有其人,是有人冒用“张文化”的身份来南通打工的。3月12日上午,民警得到线索,该单位最近新招的工人中,一名叫范某的青年男子长相酷似“张文化”。民警迅速将范某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在大量证据面前,范某如实交待了2006年12月2日凌晨盗窃的犯罪事实。

  原来,范某去年底冒用“张文化”的身份到该单位打工。偷窃同事的钱财后,他就潜逃在外躲了3个多月。由于该单位有外来员工2000余人,范某认为警察很难破案,又自认为躲过了风头。于是,3月12日,他就带着自己真实的身份证重新回单位应聘。没想到,才来不到5个小时就被警察逮住了。

  作者:沙架薇高文玉/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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