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违法药品将停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10:04 半岛都市报

  据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国家工商总局15日发布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5月1日施行。

  新办法重点增加和明确了以下规定:第一,篡改经批准的药品广告内容进行虚假宣传的,撤销广告所涉及的药品品种的所有广告文号,并一年内不受理该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申请;第二,将药品广告与产品挂钩,对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将对其产品实行强制控制措施,暂停该产品的销售,并责令其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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