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昨在京闭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7日01:00 东南快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其他重要报告,表决通过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和其他法律文件共11项,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昨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

  

  高票通过两部法律

  昨天,2889名代表出席闭幕会,符合法定人数。闭幕会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吴邦国主持。胡锦涛、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和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后的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温家宝说,国务院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细致研究和认真修改。共修改33处,其中比较重要的修改有12处。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表决通过了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7年中央预算。

  会议表决高票通过了物权法和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签署第62号、第63号主席令,公布了这两部法律。

  下届代表明年1月选出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

  根据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于2008年1月选出。

  同时,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两个报告。

  吴邦国指出,会议通过的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

  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深入学习这两部法律,抓紧制定相关配套办法,为这两部法律的实施做好充分准备,切实发挥法律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昨日上午10时28分,在军乐队高奏国歌后,吴邦国宣布: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闭幕。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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