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7日02:07 新华网

  全国人大高票通过物权法 公产私产获得平等保护

  新华网北京3月16日电(记者邹声文、张宗堂)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16日上午高票通过物权法。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给予平等保护,最终在这部法律中得以明确。

  法律在第一编第一章中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没有平等保护,就没有共同发展。切实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既是宪法的规定和党的主张,也是人民群众的普遍愿望和迫切要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说。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写入了“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内容。

  但到底应该以保护私有财产为主,还是以保护公有财产为主,一直是制定

物权法过程中争议的焦点。有人认为,国家和其他民事主体不是平等的,对他们的财产不能平等保护;也有人认为,物权法是私法,首先应保护私人财产,按照先私人、再集体、后国家的顺序给予保护。 全文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企业所得税法

  新华网北京3月16日电(记者张旭东、季明)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16日表决通过了企业所得税法。这部法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所得税法分为8章,共计60条。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从20世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为吸引外资、发展经济,中国对外资企业采取了有别于内资企业的税收政策。从平均实际税负看,内资企业要高于外资企业。现行内资税法、外资税法施行已10多年,经济社会情况和国际经济融合等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这部法律的表决通过,对企业税收实现了“四个统一”:即内资企业、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和规范税收优惠政策。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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