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群众监督员盯守奥运工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7日02:57 新京报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可要求停工,有权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本报讯(记者郭晓军吴鹏)昨天上午,近100名来自奥运工程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在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参加培训,并获得由市总工会颁发的“2008”工程安全群众监督员上岗证书。据悉,到本月底,将使“2008”工程建设工地上的安全群众监督员人数达到3200人。

  据悉,群众监督员是按每10人配备1人的比例,从参与“2008”工程的建筑企业中挑选的。在施工过程中,监督员将有权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和工人劳动保护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时,有权命令所有人员停止作业、撤离现场;有权监督施工现场落实建筑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保护制度情况,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阻挠或打击报复的行为,向上级工会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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