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产私产获得平等保护 中国民法典向诞生迈出关键一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7日05:31 都市快报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昨天上午高票通过物权法。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给予平等保护,最终在这部法律中得以明确。

  “没有平等保护,就没有共同发展。切实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既是宪法的规定和党的主张,也是人民群众的普遍愿望和迫切要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说。

  但到底应该以保护私有财产为主,还是以保护公有财产为主,一直是制定物权法过程中争议的焦点。

  “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对不同物权主体给予平等保护是有机统一的。没有前者,就会背离我国经济制度的性质;没有后者,就违背了市场经济原则,反过来损害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孙宪忠说。

  出席闭幕大会的2889名代表中的2799人投下赞成票。10时10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宣布物权法获得通过。

  物权法获得高票通过,中国距民法典仅剩“一步之遥”。这“一步”的关键,在于民法典的另一重要支撑法侵权责任法的出台。

  “侵权责任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说。物权法明确了物的权属,侵权责任法则将明确权属受到侵害该怎么办。

  法律界认为民法是社会的稳定器、公民权利的“保护神”。在现代社会,民法与刑法、行政法并列成为最重要的三大基本法。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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