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长控:浪莎借壳遭遇阴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7日05:31 都市快报

  S*ST长控(600137)日前发布公告称,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暨定向发行股份方案获得证监会“有条件通过”,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申请办理股权过户及定向增发、股权分置改革实施等手续。公告中未提及何为“有条件通过”。

  就在这个关键节点,重组方浪莎集团因为合同纠纷被瑞盈投资告上法庭。经过瑞盈投资的安排,2006年4月18日,浪莎踏上了收购S*ST长控的四川之旅。

  2006年4月26日,宜宾市副市长马平去浪莎集团考察,这位主管招商的副市长说,“丝丽雅集团是宜宾历届政府扶持的企业,宜宾有纺织业基础,浪莎集团最符合我们的要求。”

  马平去完义乌之后,瑞盈投资代表重组方写了《投资建议书》并提交给宜宾市政府,该建议书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以“净壳”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权,并通过注入优质袜业资产的方式支付股改对价;二是在宜宾当地建立袜业生产基地;三是参与房地产开发,建设一个小商品城。

  2006年8月31日,宜宾市国资公司与浪莎集团子公司浪莎控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浪莎控股以7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受让四川省国资委持有的S*ST长控57.11%股权。

  此后,宜宾市政府在2006年底兑现了2000万元补贴承诺,当地财政局给予上市公司一次性财政补贴1866.73万元,S*ST长控在2006年度一举扭亏为盈,化解了退市危机。

  重组计划中还有一项内容:S*ST长控拟向浪莎控股以每股6.79元的价格发行10106300股股票,用于收购浪莎控股子公司浪莎内衣的100%股权,交易完成后,S*ST长控将成为以针织内衣为主业的上市公司。

  浪莎对S*ST长控的收购重组看起来一帆风顺,但在2006年9月1日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后,瑞盈投资一直没有收到浪莎集团的财务顾问费,而且,浪莎还转而聘请兴业证券为收购和上市公司股改的财务顾问。

  为此,瑞盈投资将浪莎集团告上法庭,瑞盈投资认为,正是因为原告提供了这些服务,被告及其关联公司才得以在短时间内与被收购方达成收购意向。浪莎集团总裁助理龚群杰告诉记者,瑞盈投资只是介绍了收购的资源,具体协议由浪莎和宜宾市政府达成,最多只能付200万元顾问费的两三成。

  至于对瑞盈投资的欠款,龚群杰表示,“法院二次开庭的时间还没有定,我们会根据判决结果支付款项,首要的是尽早完成上市公司的股改工作。” (周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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