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店客房 禁装视频监控系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7日06:58 扬子晚报

  广州电 15日,广州市政府在网上公布了《广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规定》强调,禁止在卫生间、浴室、更衣室、酒店(宾馆)客房和员工、学生宿舍等涉及公民隐私的场所或者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在涉及公民隐私的场所或者区域安装电子眼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将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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