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国务机要费”案法庭将于4月13日再传吴淑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7日08:45 中国台湾网

  中新网3月16日电 台“国务机要费”案审判长蔡守训今天(16日)裁示,将于4月13日下午2时30分再度审理吴淑珍部分,吴身体状况若许可,务必出庭。

  据中时电子报报道,“国务机要费”案今天第十一次召开准备程序庭,陈水扁之妻吴淑珍再度委由律师顾立雄附上台大医院诊断证明书请假。还由台大医院内科主任医师翁昭旼以证人身份,向审判长说明吴淑珍的身体状况。

  在听完翁昭旼陈述后,蔡守训当庭裁示,将于4月13日下午2时30分再度审理吴淑珍部分。并向吴淑珍的委任律师表示,如果吴身体状况许可的话,务必要出庭。

  当审判长及公诉检察官问道,若吴淑珍出庭应讯,是否可在法院内增加医疗加护设施时,翁昭旼声称,吴淑珍的状况他无法把握,且他无能力做出建议。

  对于吴淑珍何时适合出庭的质问,翁昭旼说,“没有办法做出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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