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9网吧告公安局违法行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7日12:57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今年春节过后,亳州市谯城区的数家网吧被该市谯城区公安分局下属的治安大队先后突击检查,然后被以“不按规定登记上网人员信息”为由进行罚款或者扣押网吧物品等处罚。此后,其中部分网吧业主认为治安大队此举属于违法行政,于是将谯城区公安分局告上法庭。目前共有9家网吧参与诉讼,亳州市谯城区法院已经对9起案件正式立案。

  今年2月26日晚上9时40分左右,位于亳州市文帝路上的“e情网吧”里,数十名年轻人正在网络世界里忙得不亦乐乎。突然,一行十来人来到网吧,自称是“公安局治安大队例行检查”,要求上网人员离开……上述是“e情网吧”老板孟献民向记者讲述的当天发生的情况。据孟献民在行政诉状中陈述,前来检查的十几人当时也未出示任何检查通知书和执法证件,简单询问之后,就认定自己“没有按规定登记上网人员”,将网吧的电脑服务器、光纤转换器等设备以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全部拿走。孟献民随后被要求缴纳罚款5000元,才得以于3月1日领回被扣押的物品并重新开业。

  而有着相似遭遇的网吧不止“e情”一家,据孟献民介绍,在前后约一个星期的时间内,至少有9家网吧受到了相似的查处。处罚理由都是“不按规定登记上网人员信息”,罚款数额都为5000元,其中有几家网吧因为没有缴纳罚款,被扣的网吧设备迟迟未能归还。“牛牛网吧”的经营者郑仁义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些情况。

  网吧业主们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他们决定起诉谯城区公安分局。经过商议,他们还请来了曾在山东齐河县作为原告打赢“网吧维权第一案”的“名人”李远作为共同的法律顾问代理所有9起案件的诉讼。据李远介绍,9份行政诉状已于3月9日一起递交到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原告在诉状中称,被告不具备对网吧经营活动实施检查的执法主体资格,其具体行政行为,严重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相关法规,程序违法,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并造成经济损失。据此,原告要求法院确认被告不具有相关执法主体资格并判令被告返还罚款或所扣押网吧物品,同时赔偿网吧业主的经营损失。亳州市谯城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范新立大队长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治安大队的行政行为完全合法,“网吧业主起诉是他们的权利,但我们的执法行为在职责范围之内,没有任何问题。”范大队长介绍,治安大队是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网吧进行检查,主要是为了在新学期开学前集中清理整治公共娱乐场所环境,而且在检查过程中出示了相关证件,相关处罚也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范大队长同时表示,此案正由谯城区公安分局积极准备应诉,相信法院最终能给出公正的裁判。

  记者昨日从亳州市谯城区法院了解到,9起案件都已经被法院正式立案,目前暂定于4月9日至13日进行集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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