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罪犯偷电线 被判坐监三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7日15:12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吴彤、通讯员刘希、谭芳报道:昨天上午,南沙区法院召开打击刑事犯罪公开宣判大会,依法对涉及抢劫、盗窃、抢夺、毒品及破坏电力设备犯罪七件案的八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宣判。

  其中一被告人麦启林犯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据了解,去年11月2日中午12时许,麦启林携带钳子、裁纸刀及西瓜刀等作案工具,到黄阁镇东里村文明巷一横3号门前,用钳子剪断番禺供电局黄阁供电所架设在该处正在使用的电线,造成八户村民停电3小时。被告人被群众现场抓获后扭送至公安机关。

  在这次的公开判决中,八名被告人中最高的刑期为十年,最低三年。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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