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曙法院启动“立案调解”程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8日10:45 青年时报

  为方便群众诉讼,宁波海曙法院自本月起推出“立案调解”新举措,就是对那些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由立案庭法官组织当事人平等协商,以达成调解协议,终结诉讼程序。适用“立案调解”的案件主要包括:1)有明确权利凭证的民间借贷案件;2)对家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有调解意向的离婚案件;3)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等家庭纠纷案件;4)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损害赔偿案件;5)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案件;6)金融单位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合同案件。(宁晚)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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