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建临终关怀大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01:00 北京晨报

  重症女孩李燕上书申请“安乐死”引发强烈反响

  不久前,患有“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的李燕上书申请“安乐死”,牵动了不少人的心。前天,中山大学肿瘤医院院长曾益新透露,每年该院都有两三例提出“安乐死”的病人。

  众所周知,“安乐死”在全球都存在争议和立法难题。目前,国内不少机构所做的就是尽可能采取各种措施关怀受疾病折磨的患者,让他们克服对绝症的恐惧,提高生存质量。

  每年均有人申请安乐死

  前天,中山大学肿瘤医院院长曾益新院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不久前,该院有一位患有晚期癌症的患者也提出“安乐死”,医院还是以积极抢救的态度拒绝了患者的请求。据了解,患者是一名40多岁的男性,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其肺部肿瘤已出现了广泛性转移。最终,一个月后,患者还是在痛苦中走完了人生历程。

  曾院士告诉记者,类似这样的患者,该院每年至少都有2至3例。在医生这个层面,“安乐死”至今尚无法律依据,只有积极地给予治疗。曾院长还介绍,该院将开设全国首个肿瘤病人心理门诊,目的是让病人树立起希望的信念,正确地看待痛苦。

  “慈爱楼”明年投入使用

  前天,记者从广州市老人院获悉,广州已开建临终关怀大楼。广州市老人院的负责人介绍说,临终关怀是医学界一个新领域,涉及心理、伦理、社会、医学等多门学科。对象将主要针对60岁以上受疾病困扰需要临终关怀的孤寡老人、植物人以及癌症晚期患者。

  据悉,该大楼高5层,设床位200张,将取名为慈爱楼,坐落在市老人院内,计划明年元旦投入使用。在人员配置上,医生、护士、护工等人员都是经过心理培训的,还将配置一定数量的社工;还会邀请香港圣公会的专家指导工作。

  专家:需要解决两个问题

  中山大学法学教授、民法专家张民安认为,“安乐死”其实就是《民法》上所说的“生命权”问题,《民法》的原则是:即使自然人同意,别人也无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因此,即使医患双方签订“安乐死”的免责协议,在法律上也不成立。

  张教授还说,不管是李燕这样的患者,还是肿瘤、艾滋病等晚期的患者,他们内心还是想活下来的,他们之所以提出“安乐死”,一是难以忍受病痛煎熬,想安乐地提前解脱。二是对维持生命花费了亲人的金钱或精力,良心上过不去。如果解决了这两个问题,那么想到“安乐死”的人就会大量地减少。因此,应该通过政府行为或社会的力量,让他们临终期间减少心理上的负担,对他们也是一种解脱。

  新闻回放

  绝症女孩拟递交安乐死议案

  28岁的女孩李燕从1岁起患有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到现在,她的全身只有头和几根手指能够微微动。她写了一份“安乐死申请”议案(草案),希望能有全国人大代表帮助她提交。“我想在我还能坐立、语言还没有丧失之前,申请安乐死,并把身体上能用的器官、遗体都捐献给国家进行医疗研究。”她在日记里写道,“我爱生命,但我不愿活。”

  

广州建临终关怀大楼

  《信息时报》供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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