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市县检察机关全面开始下访巡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9日01:21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北京3月18日电(记者 徐盈雁) 全国市县检察机关正在全面开展下访巡访工作,这是记者近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厅了解到的消息。据介绍,2006年,下访巡访工作在全国164个基层院进行了试点,办理了一大批涉农信访案件,受到广泛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作为今年控告检察工作的重点之一,高检院控告检察厅对下访巡访工作作出了详密部署。

  带案下访、定期巡访、有案办案、无案宣传、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这是今年检察机关下访巡访工作的基本要求。各市县检察机关以妥善解决农民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涉检信访问题为切入点,主动深入基层,深入农村。

  据了解,在下访巡访过程中,检察机关的主要任务有三:一是依法处理涉检信访问题,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因检察机关执法不规范引发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防止矛盾激化;二是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宣传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提高群众依法

维权的意识和依法举报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摸查职务犯罪线索,促进基层干部廉洁自律,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了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检察机关与县、乡、村的经常性联系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根据部署,全国各市县检察院每月要深入集镇、乡村下访巡访不少于4个工作日。重点区域为涉检信访案件多、“两访一户”(即告急访、集体访、老上访户)集中、存在不稳定因素的乡村。

  在具体工作的开展方面,高检院控告检察厅要求,要在下访巡访中现场解答群众问题和接收群众控告、申诉和举报,属检察机关管辖的,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办理解决;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向群众说明情况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等部门反映、沟通,引导群众依法解决问题。

  要做好初信初访工作。对可能引发集体访、告急访、越级访的不稳定因素,做到早介入早处理,把矛盾解决在当地;对已经检察机关逐级处理的信访案件,通过定期回访、联合接访,做到案结事了。

  对下访巡访中发现的要案和疑难案件线索要及时报检察长审批,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检察长批示由控告检察部门负责初查的,要切实严格办案程序,注意办案安全。针对控告检察部门人手紧缺的问题,可加强与民行检察等业务部门的配合与沟通,保证下访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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